日本紧绑美国“战车”图谋为己松绑(观象台)******
1月中旬,日美首脑会谈将在华盛顿举行。这将是岸田文雄就任日本首相后,首次在白宫与美国总统拜登会谈。日媒预计,岸田文雄将就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量整备计划》等3份安保文件的修订及大幅增加防卫费向美方进行说明,进一步深化日美同盟关系。这一举动的目的不言自明,那就是将日本进一步绑上美国“战车”,并为复活日本“军事大国梦”做更多铺垫。
2022年12月,日本政府内阁会议通过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3份安保文件,明确写入将打造“反击能力(攻击敌方基地能力)”,并计划在2026年度部署美制“战斧”远程巡航导弹。同时,文件提出将2023年起的5年防卫费总额增加约43万亿日元,是现行5年(2019年至2023年)防卫费总额的1.6倍。日本还计划到2027年,将防卫费及相关预算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由现在的约1%提高至2%左右。
根据修订后的文件,日本将实际上放弃战后奉行的“专守防卫”原则,并将突破诸多战后禁忌,如进一步放宽“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扩大武器对外出口、深化军民一体化等。这立刻引起国际社会对日本重蹈覆辙走军事大国路线的深重担忧。如日本反战和平组织“和平构想建言会议”发表声明所言,3份文件将使日本再次成为能发动战争的国家,是极其危险之举。
然而,面对国内外一片反对之声,日本政府非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在歧途上一路狂奔,宣称这是日美同盟的新开始,将进一步加强与美国的军事协作。修订后的安保文件多处写明日美防卫合作相关内容,如发动反击能力时,“日美将合作应对”;在美国等关系密切的他国遭攻击、导致日本存亡受到威胁的“存亡危机事态”时,不排除行使反击能力的可能性。此外,岸田文雄访美期间还将与拜登总统讨论加强日美防务合作,并提出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该文件规定了自卫队与美军的职责分工。
对于种种通过“武装自己”来示好美国的举动,岸田文雄政府明面上的理由是担忧出现突发事态时“遭美国抛弃”,因此以宣称增强防卫力的方式来得到美国更多帮助,真实目的却是一步步打破和平宪法限制,倚美自强、扩军备战。
对于日本的“投怀送抱”,美国乐见其成。美国白宫、国务院与五角大楼相继发表声明,欢迎日本政府公布的3份安保文件。但在日本国内,安保文件修订后,岸田文雄内阁支持率创下新低,仅为25%。明眼人都非常清楚,安保政策调整后,对美国地区战略而言,日本的作用将从过去的后方支持防御,即所谓“盾”,逐步发展成兼具“矛”的功用。这意味着,未来日本将进一步被纳入美国战略轨道,日美在地区内联手滋事的可能性不断增加。这无疑给日本周边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有日本学者犀利指出,3份安保文件意味着日本防卫政策大转折,是一种“新军国主义”。
历史上,日本曾步入军国主义歧途,犯下侵略扩张和反人类罪行,给亚洲和世界带来深重灾难。日本把自己紧绑上美国“战车”,不断谋求进攻能力,试图冲破和平宪法约束,是对世界和平的重大威胁。(严瑜)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1月07日 第 06 版)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