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全球降价打响价格战,2023年更多车企加入战局?******
2023年伊始,特斯拉打响价格战,短短两周已在全球十多个国家宣布降价,最高降幅逾20%。
面对特斯拉的激进举措,其他车企会否跟风效仿?
特斯拉全球大幅降价
在美国,特斯拉下调多款车型售价,其中,高性能版Model 3降价14%至53990美元,Model Y长续航版降幅近20%,价格为52990美元。据新能源车行业独立研究机构TroyTeslike的数据,降价后,上述车型有资格享受《通胀削减法案》中提到的7500美元电动汽车税收减免,若计入这部分补贴,两款车型的降价幅度高达26%和31%。去年,特斯拉在美国市场已经两度降价。
在欧洲,特斯拉下调了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士、英国等市场的Model 3和Model Y价格。以德国市场为例,外媒报道称,不同配置的上述车型,降价幅度在1%~17%不等。数据显示,去年12月,特斯拉击败大众汽车,Model 3成为德国最畅销电动汽车,Model Y为第二受欢迎车型。降价后的Model 3与大众入门级电动汽车ID.3价格相当。
此前一周,特斯拉中国对国产Model 3后驱版、高性能版,Model Y后驱版、长续航版和高性能版五款车型进行降价,据外媒计算,最新售价较四个月前下跌13%~24%,价格创历史新低。同日,特斯拉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也作出了降价举措。
思瑞投资科技行业分析师范博轩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2023年,美国市场需求乏力,欧洲市场补贴逐渐退坡,亚洲市场渗透率逐渐达峰,同比基数高企之下,今年行业恐怕无法复刻2022年的增速。展望2023~2025年,全球电动车销售年复合增长率有回调至22%的下行风险。”
范博轩进一步解释称,行业增速放缓已在特斯拉订单量上有所反映,加之其主流车型上市已久、迭代有限,故特斯拉选择了降价。“数据显示,该公司全球订单积压正持续收缩,一定程度上反映其需求增量不及产能增量的现实,特斯拉降价的出发点是希望阻止订单增量下滑过快。”他表示,降价后,订单有望实现环比增长,但订单增速会在降价带来的脉冲刺激后显著放缓。
以盈利换取份额
多位特斯拉多头分析师近期发表报告,称全球新能源车行业竞争加剧,特斯拉的最新举措恐将对其利润率造成冲击。
基金公司Loup董事合伙人明斯特(Gene Munster)表示,“特斯拉利润率将遭沉重打击,全球降价的综合影响将令其今年盈利减少25%,特斯拉利润率不可持续的观点具可信度。”不过他也表示,此举也是消费者和特斯拉的双赢,有助特斯拉提升市场占有率。
在13日发表的报告中,券商韦德布什(Wedbush)董事总经理艾夫斯(Dan Ives)表示,特斯拉正采取激进行动,以应对需求持续减弱。“此举将打击利润率,降价初期,华尔街看法负面,不过我们认为,这是在正确的时间做出的正确决策,看好马斯克及其公司的降价策略。”
艾夫斯表示,特斯拉在全球范围内大幅扩大生产规模,使得利润管理具有灵活性,能够消化降价措施,而税收减免的生效将成新的利好。“我们预期,全球降价或刺激特斯拉2023年的全球需求/交付量增加12%~15%。特斯拉向欧洲车企以及包括通用、福特在内的美国巨头发出明确警告,在这场价格战中,特斯拉不会心慈手软。”
2023年更多车企加入战局?
那么,全球其他车企会否争相效仿,压低售价?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券商策略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降价对特斯拉可行,能够牺牲盈利换取市场份额,但并非所有车企都可毫无顾忌大打价格战。成本太高的车企打不起,一打就会亏损。”
他表示,电动车行业的盈亏平衡线大约在年交付量30万辆,即年交付量超出30万辆,企业才会开始盈利。他以特斯拉为例,该车企于2019年交付汽车36.8万,次年首次实现净利润7.2亿美元,此后至今保持盈利,是目前为数不多盈利的电动车企。“反观中国‘造车新势力’,距离盈亏平衡线还有很远的距离,不具备打价格战的条件。”
2022年,“蔚小理”全年总交付量分别为12.2万辆、12.1万辆以及13.3万辆。
范博轩也认为“新势力”不会跟风降价。“国产特斯拉Model 3后驱版目前售价已低于小鹏P7价格,产品调性不再与豪车定位匹配。国产新能源车企出于毛利率和品牌定位等因素考虑,不一定会盲目跟随。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势力’面临的核心问题还是现有产品的打磨、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服务,降价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范博轩说。
至于欧美等海外车企,他同样预期不会对特斯拉降价有剧烈反应。“一方面,海外电动车企的产品与特斯拉有较大差异,Model 3和Model Y的定位不会影响到前者的潜在客户群。另一方面,对于奔驰、宝马和奥迪这样的传统车企来说,如何在产品定位上达到市场认可,而不是被视为‘油改电’才是目前的最大挑战。”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