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就业优先,要理顺四个机制******
作者:梅伟惠(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副主任)、邵頔(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当前,高校毕业生已经成为新增的就业主力。确保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既是受教育者顺利实现从校园到职场过渡的关键事件,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必要理顺以下四个机制。
构建适应需要的能力发展机制
2022年第三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指出,“随着人工智能、自动化和结构转型重塑全球就业格局,创造以人为本的体面工作将成为更加艰巨的挑战。”在新一轮产业革命背景下,重复性的、机械性的工作将有很大可能性被人工智能取代。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自动化时代的劳动力转移》报告通过分析自动化浪潮下不同国家11个行业大类的岗位需求变化,指出至2030年全球将有3.75亿人口面临重新就业的挑战,需要学习技能,其中中国占1.02亿左右。
新一轮产业革命对大学生的数字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系统思维能力、问题解决问题、团队合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机构需要将就业创业力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才能实现人力资本投资的有效转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面向2030和2050的高等教育绘制的六大变革方向,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是仅仅给高校毕业生传授一次就业或二次就业所必需的技能,而是需要高等教育作出系统性变革:一是提供平等和可持续的高等教育入学途径;二是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学习体验;三是推动跨学科、学科内的开放与交流;四是为青年和成年人提供终身学习的途径;五是构建多样化和方式灵活的综合学习体系;六是以技术赋能高校的教学与研究。
搭建共同参与的机会供给机制
在新的就业形势下,政府、高校、用人单位等各利益相关方应通过共同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将高校毕业生群体列为就业关注的重中之重,相继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学术深造等政策,以人为本,分类引导,不断拓展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释放新的就业潜能。
高校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应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是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教育教学培养方案,让高校培养与社会需要接轨,以就业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缩小供需矛盾;二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抓住数字经济和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契机,以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通过实习、见习、实践和大规模、高质量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为就业做好准备;四是主动联系企业开拓优质用人单位市场,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提高岗位供需的匹配度和有效度。
健全保障帮困资源补偿机制
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左右,其中不少人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劣势。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着力完善资源补偿机制,帮助困难毕业生群体顺利就业,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针对困难毕业生群体,一是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包括经济资助体系和帮困助学体系,完善就业困难帮扶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等,实现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全生命周期关照;二是采取精准指导和精准帮扶工作,实施“一生一档”和“一生一策”,针对就业困难个体开展有效帮扶结对、岗位定点推送等服务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朋辈互助和榜样激励的作用,提高帮扶有效性,提升就业群体的自我认同感;四是通过提升就业能力、加强招聘服务、提供财政补贴、完善社会保障,重点帮扶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顺利实现就业。
完善就业观念和就业心态调整机制
从全球趋势看,就业压力的增大催生了一大批“既不就业也不接受正规教育或培训”的“尼特族”(NEET, Not in Employment, Education & Training)青年。在经合组织国家中,平均大约有16.1%的18~24岁青少年为尼特族,而在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意大利和土耳其,这一比例甚至超过了25%。尼特族青年不仅错过了当下的学习和就业的机会,而且可能对其长远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如较低的就业率和较低的收入、较差的精神状态和较大的社会排斥等。
“慢就业”风潮近年来也在我国高校毕业生中兴起。社会和高校应该正视这一现象,一是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就业过程中的作用,营造积极的就业心态,切实帮助学生缓解现实焦虑,切勿好高骛远,同时也避免就业“内卷”,提高抗挫折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体系,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精准开展就业指导;四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作用,家校协同联动,杜绝“懒就业”“怕就业”等现象。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5版)
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下功夫******
作者:冯舟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这个成立100多年、执政70多年、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来说,在内有诸多大党独有难题需要破解,在外面临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很多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体系”层面聚焦用力,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也包含众多子系统,处于复杂的联系之中。在总体设计上,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5+2”任务布局,对党的建设框架体系进行重大改进和重塑,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有力。在体制机制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在制度架构上,形成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各方面法规协同耦合、衔接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强大治理能力。在现实举措上,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七大方面要求,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同时,作为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随着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而不断发展完善的。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点是健全“体系”。“体系”包含多个层面,但基础是制度。因此,首先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依靠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处置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着眼事业需要、实践发展,及时进行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的管党治党效能释放出来。要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力求使管党治党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具体措施等统一起来,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相互促进,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合力。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全面”的要求落实好,确保无遗漏、没缺口、不脱节。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不健全,现实问题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要把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当成一面镜子,反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动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