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新春见闻)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成都1月19日电 题: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记者 王鹏
腊月二十八一大早,台湾青年陈韵如来到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奶茶店,开始准备一天的食材。“今年春节我们不关店,就是要趁这段时间增加曝光。”制作茶冻的间隙,她向记者解释不回台过年的缘由。
今年31岁的陈韵如大学毕业后就来大陆闯荡,先后去过厦门、泉州、深圳、广州、桂林、南宁等多个城市。2019年,她看准大陆西南的发展机会,来成都创业。
“台湾青年要在大陆扎根,先要深度了解一个地方。”笑称“在社会上呛过水”的陈韵如,有着自己的“生意经”。她来成都后首站到访成都市规划馆,了解发展方向,“这是大陆很特别的一个地方,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划馆”。
作为世界美食之都,成都很重视餐饮服务业发展。看到这一点并考察市场后,陈韵如入驻亚台青(成都)海峡青年创业园,开创了台湾奶茶品牌“紫气茶来”。借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东风,她还将奶茶店开到了重庆。
进入奶茶行业,陈韵如有自己的底气——台湾奶茶行业发达,自己家在新北经营一家茶园。她将四川元素与台湾奶茶融合,原材料来自台湾,制作纯正的台湾风味手工奶茶,让成都人感受台湾饮食文化。
“他们的奶茶真的跟其他店不一样,在成都能喝到纯正的台湾味道,很开心。”捧着一杯“熊猫duai duai奶茶”,成都市民肖雨说,虽没去过台湾,但有机会一定会去,“到台北夜市尝小吃喝奶茶”。
记者注意到,许多来奶茶店的顾客,都会被这款“熊猫duai duai奶茶”吸引。陈韵如特意解释,“duai”是台湾发音,意为“Q弹”,这款奶茶将黑色茶冻做成大熊猫的模样,配上白色牛奶,“口感丰富,又有趣味”。
近年实体餐饮因新冠疫情受到冲击,陈韵如无奈关闭了重庆的店面,立足成都本地,在坚持中“活了下来”。自2022年12月大陆优化疫情防控政策后,生意越来越好。于是她决定,今年春节不回台湾与家人团聚,利用假期进一步推广品牌。
“台湾有句老话叫‘戏棚下站得久了就有你的位置’,意思是哪怕暂时没位置,但是你站久了,坐在你前面的人总会离开,就会轮到你。”陈韵如说,疫情期间,自己与合作伙伴一起磨合,积累经验,目标就是要“扎根坚持住”。
“虽然过去几年因为疫情没有赚很多钱,但我们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收获。”陈韵如坦言,能坚持下来并非靠一个人的努力,而是靠各方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在创业园的办公室只用交水电费、物业费,申办营业执照也有绿色通道,省了不少力”。
在成都开奶茶店这几年,每次回台湾,陈韵如都会向亲朋好友介绍大陆的真实情况。“通过我的奶茶生意,让大家了解真实的大陆。”在她看来,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有想法的台湾年轻人,去找到真正适合发展的市场。
离兔年春节仅剩两天,随着周边饮品店进入“放假模式”,陈韵如的奶茶店生意越来越好,她也越来越忙碌。她开玩笑说,“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要让更多成都人在春节喝到台湾奶茶。”
“新年我要先把成都的生意‘稳起’,未来也一定会再回重庆。”陈韵如说,兔年她还有新计划,“将农产品跟餐饮结合,把我们的产品带到乡村,利用乡村振兴的机会,做一个农民参与的创业项目”。(完)
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题: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记者 郭超凯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以来,近期上海、沈阳、韶关等中国多地警方纷纷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电诈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震慑,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多地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加大惩治力度,填补以往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中行政处罚措施的缺位,正是反电诈法的亮点之一。
去年12月1日,反电诈法正式实施当天,广东韶关公安便对为电诈分子架设通信设备的嫌疑人黄某,开出新法施行后广东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黄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1.2万元的处理。截至12月17日,广东警方共适用新法行政处罚633人。
连日来,多地警方纷纷开出当地首张反诈行政罚单:上海警方对3名为电诈团伙搭建涉诈话务窝点的“90后”开出首份罚单;山东潍坊警方对一起非法出借电话卡案件开出1万元罚单;辽宁沈阳警方处罚为电诈团伙提供微信账号的刘某,打响了当地反诈行政处罚“第一枪”……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警方开出的行政罚单,主要针对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使用GOIP、猫池等软件设备或是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的,以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和假冒身份开卡开户等违法行为。
山东潍坊青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大队中队长庞伟告诉中新社记者,警方的行政罚单不仅针对为电诈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也会针对那些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诈活动的违法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是财产性违法犯罪,震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必然要提高其违法成本、降低其犯罪收益。开具行政罚单、提高罚款的倍比,有助于更好地处罚违法犯罪,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扼杀他们从事电诈的念头。
填补“漏洞”,全链条打击电诈
2022年前11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万起,同比上升5.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64.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案发较多、上升较快、民众反映较强烈的犯罪类型,呈现出“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的特点。
多年来,电诈产业已衍生出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从上游为电诈团伙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等,到中游实施诈骗,再到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涉及电信、金融、互联网等多个行业。
反电诈法施行前,公安机关在打击电诈过程中存在法律衔接不足的问题,若违法犯罪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公安机关往往只能将涉案人员教育后释放。比如,被电诈分子雇佣来“洗钱”的“卡农”,以往只要涉案金额不高,“卡农”就很难被惩处;反电诈法实施后,这个“漏洞”终于被堵上。
庞伟指出,反电诈法在打击惩治电诈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刑事责任方面,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依照该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在外界看来,反电诈法的出台,让各部门的反诈工作有法可依,更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惩戒措施方面,对电诈犯罪分子进行“量身定制”的惩处。
事实上,除了对境内电诈重拳出击以外,这部“小切口”的法律也为打击跨境电诈提供法律支撑。
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电诈犯罪在国内生存空间被大大挤压,不少电诈犯罪团伙已经转移到境外。这一变化进一步加大了警方打击的难度和成本。
对此,反电诈法专门作出规定: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这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治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庞伟看来,反电诈法将公安机关在反诈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制度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夯实了各方责任,让警方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为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方面提供根本的法律保证,起到良好的惩治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