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让数字文明人人共享******
【乌镇实践】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刘习
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长三角一体化数字文明共建研讨会”11月9日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与会嘉宾、专家学者及代表企业负责人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话数字文明,多位专家针对数字普惠议题建言献策。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表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长三角地区正合力打造民生一体化应用场景。目前,长三角“民生一卡通”已加载公共交通等21项服务功能;13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已覆盖长三角41个城市。“共建共享、开放融合、互助共进、多跨协同”的“数字长三角”合作平台的打造,激发了长三角地区数字协同创新活力。
嘉兴位于长三角中心腹地,乘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东风,以数字化统筹城乡发展。“去年,所有村集体年经常性收入都超过120万元,城乡收入比达到1.60:1。”浙江省嘉兴市委书记陈伟介绍,“在嘉兴,家庭千兆光网覆盖率达95%以上,数字基建为数字化改革和数字文明建设提供了底座支撑。同时,人才引进和智力成果的产出不仅让人民享受数字文明成果,也让更多人体验参与数字文明建设的成就感。”
“数字赋能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有着现实的禀赋支撑,也有新的路径和突破。”浙江大学副校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先海在主旨演讲中从产业发展建设的角度出发,提出打通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打通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打通数字创新与产业发展;打通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打通区域数据指标,让数字普惠不同链条、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在推进建设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的同时,构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数字安全保障有力是全球数字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数字交换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邬江兴从技术的角度出发,提出以内生安全赋能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弹性。他介绍道:“目前已经开发的20多类40多种产品,基本满足现有数字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问题。构建于南京紫金山实验室的网络内生安全实验场向全球开放,为各主体以数字赋能发展提供了安全环境。”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智库中心主任李继春从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视角阐释数字文明,提出自然之力应当是数字文明发展的遵循,技术向善是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数字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伦理遵循,要在建设数字文明的进程中尊重人、发展人。
数字文明建设的普惠和关怀不仅成于理念,还体现在行业内的各项实践。“我国有许多残障人士,他们的数字生活值得关注,支付宝就把残障人士的使用作为技术开发强制标准。”蚂蚁集团党委副书记、首席合规官李臣在研讨会上如是说。
在数字化治理的同时提供数字化服务和关怀,是企业参与数字文明建设、让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的生动体现。南京图灵人工智能研究院首席执行官李强介绍,在一次计算、数据安全、图像诊疗技术的支持下,图灵联合北京协和医院和南京妇幼保健院,针对3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妇产医院提供了远程诊疗系统,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和医疗保障。科大讯飞则立足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上的技术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据科大讯飞副总裁孙东平介绍:“科大讯飞教育为教师减少30%的备课时间,语文和英语作文的批改时间减少70%,学生更精准学、练,课后作业时间减少50%。”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振指出,技术迭代、使用场景丰富、操作方式简洁化,体现的是数字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对此,嘉兴学院经济学院院长、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文雁兵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目标能够通过数字文明的新思想、新进程、新路径得以实现。
据悉,本次研讨会上,沪苏浙皖长三角联席办和上海青浦、上海松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南京、苏州、合肥、芜湖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还共同倡议发起组建了“数字长三角共建联盟”,并发布《携手迈向长三角数字文明新未来——乌镇宣言》。会议同时采用网易瑶台元宇宙会议系统搭建了元宇宙虚拟会场,打破了空间限制,为参会人士提供了更真切的现场感受。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2版)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