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河北:服务企业一码通办******
【坚定信心 勇毅前行⑱】
光明日报记者 耿建扩 陈元秋 光明日报通讯员 胡月达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冀北正泰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申请,减免了3个月房租。公司负责人林彬森说:“我通过‘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平台咨询,自己租赁的门市房是否能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秦皇岛市工商联很快找到政策依据,帮我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减免了3个月房租。”
2022年3月,秦皇岛市工商联开发了“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小程序,全市23个涉企政府部门和百余家企业入驻平台。按照“前台+后场+24小时在线”工作架构,平台设立注册认证、分类提交、时时转办、单位承办、限时办结、跟踪监督、回访检查、重点督办、梳理汇总9个环节,形成了操作简洁、实时查看、动态分析的闭环操作流程。
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秦皇岛市建立了“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收集、处理、反馈企业诉求,就民企关心的问题给予在线解答。平台的有效运转,横向实现市直部门之间的联席联办,纵向实现市县两级直联直通直办,承办部门相互配合,快速妥善解决问题,实现“一码通办”“码上就办”。
截至目前,秦皇岛市“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平台先后为企业解决涉及疫情保供、贷款融资、企业用地、驾校备案等问题80余项,惠及企业430余家,实现了受理各类诉求100%答复,企业满意率100%。同时,平台还建立起企业诉求动态积累数据库,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针对数据库“诉求建议”发掘企业融资需求等共性问题,常态化开展了银企对接活动,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1版)